“电子烟”亦是“烟”,理应禁售
最近,在南宁市一所小学附近的一家商店兜售一种外形酷似笔的电子香烟,据说这种香烟有各种水果味,不需要点火,只要吸一口,电子香烟尾部冒着红光,跟抽真烟很像。而购买的大多是小学生。精明的商家只对小学生销售水果味的电子烟,而如果是成年人询问就说没有。(5月12日广西新闻网)
电子烟走俏,潜入校园,危害学生健康。禁止吸烟,成为公众共识;吸烟有害健康,成为世界共识。我国已经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解决“二手烟”问题,并且每年的5月31日是世界禁烟日。既然,公众都对烟草的危害有了共识,为何电子烟还将“魔爪”伸向了小学生?
众所周知,电子烟是成年人用来戒烟的替代品,但它必定还是属于烟的范畴。世界卫生组织2014年8月就表示各国政府应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多口味的电子烟没有任何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和生产厂家,里面的构造十分简单,并且含有兴奋剂和香精亦不利于青少年身体健康发育,理应禁售。
小学生之所以吸“电子烟”,一是小学生思维简单,处于孩童时代的好奇心;一是学校周边环境监管不力,不良商贩受到利益的驱使,充分利用小学生强烈的好奇心,销售外形酷似香烟的电子烟,致使道德欠缺,漠视法律。
面对电子烟在小学校园走俏,以及由此引发的恶劣社会影响,工商、公安以及烟草专卖和质检部门等执法部门,对于小学周边的小商贩,均有责任和义务加强社会管理,应提高思想认识,严令禁止商贩向小学生销售有毒害的电子烟;对于监管不力的部门负责人,应当问责,追究其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
作为学校,应当加强思想教育和引导。学校是最容易接受教育的地方,是学习知识的地方,而不是“吞云吐雾”的场所。学校应当对小学生进行“电子烟”的常识、吸烟的危害等知识进行教育,一方面可以满足小学生的好奇心,一方面可以警示小学生“吸烟有害健康”,有利于培养良好的学校风气。
家庭,是小学生成长的关键地方。父母对吸烟的态度,对于孩子吸烟行为的影响力极强。身教胜于言传,家长要培养不吸烟的良好习惯,有意识地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使子女受到感染和熏陶,让小学生在父母的言传身教下,远离烟草,健康成长。
学生吸烟问题,是公共卫生领域的重点之一。如何有效控制和预防小学生吸烟,是社会、家长、学校的重点难点问题,需要多方努力、多措并举、防治结合,才能让小学生健康的成长。
- 谨防本为戒烟的电子烟吸烟成瘾2018-03-21
- 小学生抽“电子烟”埋下多少隐患?2016-04-20
- 小学生用电子烟吞云吐雾谁来管?2015-11-19
- 对校园周边“三无”玩具需强化常态监管2015-04-07
东北新闻网
微信订阅号
东北新闻网
手机版
东北新闻网
法人微博
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新闻客户端
iPhone版
![]() |
|
请您来信来电(024-31885629)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