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微腐败”要两面夹击
江文
群众找村干部办一件本不该收费的事,村干部却以“办事费”名义收了3200元和两条烟。最终,这名村干部因“雁过拔毛式腐败”被严处。(3月20日《湖北日报》)
黄某某利用负责本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便利,向全村8名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村民,以“办事费”名义每人收取400元共计3200元的费用以及价值550元1条的香烟两条用于村里接待等开支使用。这是典型的“吃拿卡要”微腐败,是各级党委近年来重拳惩治的对象。
“大老虎离我们太远,眼前苍蝇每天扑脸。”相比“老虎”而言,“苍蝇”的存在更容易给群众带来“烦扰”。他们有的吃拿卡要,给群众办事设置诸多困难;有的优亲厚友,造成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的现象;有的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公款。这些“微腐败”现象不但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而且往往发生在百姓群众的眼皮底下,危害面广,容易造成更加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且损害了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
对基层的“微腐败”,各级党委态度是非常鲜明的,那就是“零容忍”,就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起。然而为何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却时有发生,这是各级党委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笔者认为,一些地方惩治微腐败效果不尽如人意,和微腐败大多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那里往往是监督的盲区,监督的力量相对较弱,基层“苍蝇”的腐败行为往往难以暴露,给纪检监察部门打击提供了困难。因此各级党委在惩治“微腐败”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双管齐下,要对基层微腐败实行两面夹击,这样惩治微腐败才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要对基微腐败两面夹击,各级党委一方面要深入基层,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通过党组织建设,给基层干部补足理想信念之钙,让他们自觉地筑牢反腐倡廉的堤坝,自觉地做到廉洁从政,另一方面也要广泛地发动群众,要通过广播、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让群众行动起来监督基层干部,让基层腐败官员无处藏身;此外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对曝光的基层腐败官员进行严惩,用严惩来教育震慑基层干部,来提振群众的监督积极性。
老百姓主动监督基层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基层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纪检监察部门严惩露头的基层贪腐官员,这样的两面夹击,对基层微腐败的打击,可能是事半功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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