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驾600米:公务员失了人性,女教师丢了生命

订阅东北新闻报,移动发1到10658303 联通发DBXWC至10655800 电信发DBXWB至1065928080
十指连"新" "掌"握精彩--掌上资讯频道 东北新闻网手机版 3g.nen.com.cn
十指连"新" "掌"握精彩--掌上资讯频道 东北新闻网手机版 3g.nen.com.cn
风魂
9月24日下午2点左右,唐河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该县37岁女教师在上班途中被一辆高速驶过的小轿车撞击,被卡入车前轮底盘下拖行近600米后落下,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记者调查后发现,肇事司机惠豪先系该县政府办一科室负责人。目前,惠豪先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腾讯网9月26日)
对于“酒驾”,世人是如何痛恨,酒驾者不爱惜自己性命也罢,为何要波及无辜的生命?更何况是作为人民“公仆”的公务员,更应该懂得爱惜生命,爱护百姓。
短短的600米,年轻的女教师在公务员的车轮下走完了那短暂的一生,如果是普通的交通事故我们也只能扼腕叹息,但是这不是天灾而是人祸,公务员酒驾酿成的惨剧,实在是令人痛心、惋惜,更是气愤。
作为一名公务员,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本应是群众的领头羊,为社会百姓做榜样。酒驾肇事不是小事,而是大事,这是对自身的不负责任,对政府部门的不负责任,对社会的不负责任,严重的损坏了自身形象与政府形象,严重的损坏了社会道德,严重的损坏了百姓利益、破坏社会公平。
公务员酒驾肇事,知法犯法,让法律威严何存?“知法犯法”本应罪加一等,作为公职人员,酒驾本就是不对,然而还酒驾肇事致人死亡,无视法律制度的存在,一意孤行,最终导致“命案”。
将女教师拖行600米致死,这是何其的惨绝人寰,惨无人道,是道德的沦陷、人性的缺失,集酒驾、肇事、逃逸于一身的“公务员”最终又会落得何种下场,我们拭目以待,相信法律一定会换死者家属与社会公众一个公道。
(
东北新闻网
)
[责任编辑:
张嘉齐
]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来信来电(024-31885639)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请您来信来电(024-31885639)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相关报道
· | 年轻人当公务员是“屈才”还是“锻才” 13-09-2415:14 |
· | 狠刹奢靡之风,公车治理要常抓不懈 13-09-2415:13 |
· | 破解“血荒”公务员不能只当“指挥员” 13-09-2415:13 |
· | 暗访只能“威慑”,整治仍需“断根” 13-09-2316:04 |
· | 公务员热何时能“退烧”? 13-09-231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