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住建部质量安全监管官员陈重在接受采访时称,住宅设计使用年限一般是50年,50年内,若出现一些问题,房主可以向有维修养护责任的单位,比如说房管局、物理公司提出维护要求。房屋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中国新闻网7月24日)
住宅设计使用年限50年,言外之意就是住房过了50年后出了任何问题,维修养护责任单位就没有责任和义务予以保护和维护,甚至可以说,住宅的设计只能使用50年,50年后可能就是危房,虽然可以继续住在里面生活,但是有很大危险性。说白了,住房设计年限只能安全使用50年,50年以后就不能再安全使用了。
然而,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最高为70年,换言之老百姓购买的住房产权年限也是70年,按道理老百姓就应该安全在住宅中使用和居住70年,也就是开发商建造的商品房应该保障业主安全的居住和使用70年。
现在住房部的有关规定只要求住宅使用设计年限为50年,而老百姓花的毕生血汗是买的70住房要求,一下子少了20年住房产权,虽然说50年住房设计使用年限不表示实际居住年限只有50年,50年后业主还可以继续居住到70年结束,但是剩下的近20年居住年限是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居住年限,又有几个人敢住呢?
可以说,50年住宅设计使用年限实质上侵占了老百姓近20年的住房产权,也就是侵占了老百姓1/3的住宅财产,因为老百姓购买的住房是按照居住70年的价格购买。
为保障老百姓的住房安全,更重要的是保护老百姓完整的70年住房产权,强烈要求住房部等有关部门立法规定住宅设计使用年限应在70年以上,而不是短短的50年,而且当前住宅设计使用年限在70年以上并不存在技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