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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组委会联系方式和地址:
省文明办地址:沈阳市和平南大街45号;邮编:110006
邮箱:lnwmb@163。com 电话:024-23128467(传真)
省总工会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 ;邮编:110013
邮箱:zdc@lnzgh。org 电话:024-22581062;22581067(传真)
团省委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1号 ;邮编:110003
邮箱:54ln@163。com 电话:024-22829486;22822777(传真)
省妇联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2号 ;邮编:110005
邮箱:swxdkd1963@163。com 电话:024-22820554(传真)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组委会联系方式:
中央文明办电子邮箱:wmbxtz@ yahoo.com。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邮编:100806。
全国总工会电子邮箱:niyanfang@acftu。org。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邮编:100865。
共青团中央电子邮箱:85212199@163。com,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
全国妇联电子邮箱:fulianjyc@yahoo。com。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5号,邮编:100730)。
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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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网络投票网站:
人民网 新华网 光明网 央视国际 中国文明网
1、各市的推荐工作由文明办牵头,协调总工会、团委、妇联共同组织开展。每市可向省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组委会推荐“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各1人。
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可向省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组委会推荐全国道德模范1人(类别不限)。
各市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对推荐的道德模范人选,要在本地区、本系统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工作。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和各市主要新闻媒体要发布活动公告,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广泛发动群众推荐。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在系统内搞好层层发动,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工作。
3、群众既可向本地区、本系统进行推荐,也可向省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组委会和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推荐。既可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以写信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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