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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职业捞尸”拷问政府缺位
http://news.nen.com.cn   2006-09-22 14:56:00  东北新闻网

    这是一条让人毛骨悚然的新闻:甘肃皋兰县什川镇小峡水电站旁有一个“死亡地带”,从黄河上游兰州段漂来的垃圾统统挡在这里,包括一具具的死尸。两位职业“捞尸人”,专门在此打捞,然后等其家属来认领,并收取费用,附近村民说他们“至少人均1年要挣10万元”。

新闻背景

    随着又一具尸体顺水漂下来,截至昨日下午,位于皋兰县什川镇小峡水电站旁的尸体数量已增加到了16具。附近村民说:“那都是‘捞尸人’搞的,他们是在发死人财,那地方我们都不敢走近。”环保专家说:“大量尸体长期被浸泡在水中会污染水质。”[详细内容]

    “职业捞尸”行为引发了褒贬不一的社会争议:附近村民和死者家属认为他们是“发死人财”;社会学家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在传播着人对死者的尊重”,在帮助别人安息亡灵时,收取别人的钱财也是应该的;律师则认为并不违法但有违道德。

    在我看来,我们对捞尸人实在无权苛责。可以想象,整天和腐烂的尸体打交道,不是一般人干得了的,他们收取一定费用也是“辛苦钱”。而且尸体被认领的不足3%,所谓“一年挣10万”应该只是村民表达反感的大话而已。一个事实是,如果没有他们,尸体只能被当作垃圾在垃圾场被集体焚烧,亡魂得不到安息,亲属永远无法见到死去的亲人。

    因此,真正有意义的,不是评价“职业捞尸”行为本身,而是从民间“职业捞尸”行为中获得反思: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无名尸体?尸体背后隐藏着怎样的悲剧?为什么职能部门对此置之不顾,却让“捞尸人”发现了商机?政府对无名尸体负有怎样的责任?

    有意思的是,当地公安部门一直对“职业捞尸”不闻不问,记者去采访了,却又好像头一回听说似的“对两位‘捞尸人’进行了警告批评,不许他们再私自打捞处理尸体”。其实,真正该被“警告批评”的恰恰是他们自己,正是他们对生命的冷漠,让一个人只能以“垃圾”的身份结束人生之旅,因为“打捞处理尸体”本该是他们的本分。

    每一具无名尸体的背后,都是一起命案啊。他们是谁?他们是怎么死的?尸体为什么会在此漂浮?——不是“命案必破”吗?现在尸体堆积于黄河,公安机关怎么能“束手无策”,而让生命逝去的真相沦为垃圾场的青烟和“职业捞尸”的生意?这不是对尸体的冷漠,而是对生命的冷漠,是对正义和良知的冷漠。

    把思绪进一步推演,我们不禁要看到这样可怕的预期:原来把人杀死了,投入大江大河就能万事大吉!这个意义上,公安机关对无名尸体的冷漠,实际就是在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之所以说民间“职业捞尸”的新闻让人毛骨悚然,原因就在这里。无形当中,犯罪分子似乎找到了一条有效而便捷的“豁免罪行”途径,而那个可怜人只能被当作垃圾焚烧掉,这该有多么恐怖!

    一具尸体就是一个生命,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无名尸体”,他们都是有名的,只不过不被人知罢了,而为尸体找到名字和死因正是政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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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翔)
[责任编辑:贺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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