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力被抓小芳求警方撤案
事情发生后,阿力不断向小芳赔礼道歉。一周后,阿力通过阿强,给了小芳1000元钱,作为赔偿。同时,阿力通过小洁等人,多次约小芳出来吃饭,逛街购物。慢慢小芳接受了阿力,两人逐渐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后来两人订了婚。双方父母见了面,也非常满意。
一件不愉快的事,却成就了一段情缘,大家都很高兴。可事情却突然发生变化。今年1月15日,公安机关将阿力抓获,理由是涉嫌强奸。
小芳和阿力都没想到。小芳认为,她已经原谅了阿力,阿力就不存在犯罪。然而,她却不知,强奸案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一旦立案,就会一直追逃下去,直到嫌疑人落网。于是小芳跑公安局,要求撤案。但警方告诉小芳,公诉案是不能撤案的。
4月22日,马尾法院对此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在庭审中,小芳作为被害者通过辩护人向法庭出示了请求书,要求撤回对阿力的强奸指控。如果不行,希望法庭考虑其已与阿力发展成为恋人关系的事实,给予阿力从轻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力违背妇女的意志,趁小芳酒后迷糊之际,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鉴于阿力案发后主动认错,已取得小芳的谅解,事后两人还成了恋人关系。阿力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系初犯、偶犯,有明显悔罪表现,可给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7月17日,法庭作出判决,以犯强奸罪判处阿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律师说法
公诉案与自诉案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刘宜军律师介绍说,案件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公诉的案件,公诉案件是不允许和解、撤诉的。
自诉案件是由法院直接立案审理,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不告不理,告了法院才受理。当事人双方如果和解了,是可以撤诉的。(东南快报)
(搜狐 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