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贼监控 凭啥泄露我隐私
吉林市某商场监控器拍摄的市民照片被传到网上,当事人肖像权遭侵犯,此事引发热议
■实习记者王鹏/报道
本报吉林市电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治安监控网的全面建设,越来越多的公共场所被装上了摄像头,商场、高档小区、写字楼都有监控设施,吉林市在露天市场安装监控摄像头,更是在全国首开先河,公共场所的监控设施无处不在。但是,监管不力,就会侵犯人的肖像权。
前不久,在天涯网虚拟社区网上城市板块的吉林市论坛中,有网友发了一个内容为吉林市某商场美女图的帖子,有十来张照片,不是很清晰,而被拍摄的美女们从表情上来看毫不知情。很显然,这是商场内的监控摄像头拍摄的照片,这个帖子几个小时后就被版主删除了。无论这位网友是“爱美之心”还是有别的什么目的,通过这件事侧面也暴露对公共场所摄像头的监管问题,如何能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监控摄像头的作用呢?
吉林市某大型商场的一位总经理对记者表示,在商场安装摄像头主要是为了安全,对商场的顾客能有动态的监控,同时也能规范有些顾客的不文明行为,对顾客也是一个约束。对于监控的内容资料,这位经理表示,他们的资料有严格的保密措施,一般人是接触不到的,只有公安部门有需要时,才可以提供。
在某大型电脑城经营耗材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安装摄像头对那些图谋不轨的犯罪分子有震慑作用,犯罪分子知道这个地方有监控设施的话就不会轻易下手。
家住吉林市某高档小区的赵小姐告诉记者,她在乘电梯的时候,看着摄像头就浑身不自在。她感觉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监视,很不舒服,虽然她知道这是为了小区的安全。
记者采访了吉林市佳誉律师事务所的魏律师,魏律师告诉记者,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是必要的,同时也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带来很大帮助。但如果有人利用监控摄像头想取得不正当的利益,就将承担民事责任。网友利用监控摄像头将别人的照片通过网络公之于众,他的行为就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如果当事人起诉,该网友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网站也会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因为网站是将照片传播出去的媒介。
吉林市公安局政治处的一位负责人说,吉林市目前没有针对公共场所的监控设施出台专门的管理办法,但对银行等重要部门有相关规定,对商场等其他场所没有硬性要求。
如果你也有隐私或肖像权被侵犯的经历,或对监管方面有什么建议请拨0432——2457110参与讨论。
(城市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