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惊现女浴池偷拍事件。家住沈阳市大东区的王丽(化名)女士经历了这一事件的整个过程。
王丽说,前日17点左右,她到吉祥街附近的一家大众浴池洗澡。进入浴池后,女浴池大约有20多人。因为当时的水温不太正常,忽冷忽热的,浴客有的在试水温,有的站在旁边等着。
这时,一个20多岁的女青年进了浴池,她手里拎着一个蓝色的小塑料筐,里面放着毛巾等洗浴用品。进来后,女青年先把小筐放在一个平台上,然后喊老板娘要搓澡巾。老板娘出去后,女青年没洗澡,但也没闲着,她一会儿把小筐挪个地方,一会儿拎着小筐四处转。
老板娘把搓澡巾拿来后,女青年还是没有马上洗澡,仍然不停地在室内转来转去。开始,大家还以为女青年嫌水温不稳定而在等待。但过了一会,有人发现了女青年的秘密,她拎着的小筐朝外的一侧有个小洞,那里露出一个摄像机镜头模样的东西。
发现了小筐内的秘密后,女浴客们迅速互相传播这个信息。一时间女浴室内陷入一片慌乱中,有人向女青年围拢过来想看个究竟,有的人急忙跑出去穿衣服。女青年也一面护着她的小筐,一面穿衣服。穿好衣服后,女青年拎着小筐就往外跑。
里面的混乱惊动了浴池的老板娘,但因为老板娘不认识女青年,她和女青年擦肩而过,看着女青年到门口后,上了一辆出租车。
提醒:防止偷拍
王丽说,从现场的种种迹象来看,她敢确认,那个女青年一定是在偷录。至于女青年偷录后要怎么处理那些内容,也是她最担心的。她感觉那个女青年一定还会在浴池内活动。另外,恰逢春节放假,各浴池洗澡的人在增多,希望浴客和浴池的业主要提高警惕。
公安:可以报案
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目前还没有接到过类似的报案。但希望市民在发现类似情况时到公安机关报案,他们将依法进行立案和调查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理。
律师:这是严重侵权行为
辽宁金河律师事务所的苏建伟律师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和肖像权,如果能认定是谁干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提请诉讼。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的杨兴权律师说,一旦这个女青年的偷录行为成立,如果她把偷录的内容用来出卖牟利,她就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如果不用来出卖牟利,也构成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肖像权。杨律师还强调,不论女青年的行为是出于什么目的,这种行为都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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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枫)